2018省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(第四十九期)
发布时间:2018-05-30 发布人: 点击:2992次
2018省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(第四十九期)
执法常识 政府在反恐工作中的任务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、组织实施城乡规划,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。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,组织、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、交通枢纽、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,配备、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、物防设备、设施。
执法常识 公安机关在反恐工作中的任务
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,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、扰乱公共秩序、侵犯人身财产、妨害社会管理的,应当及时予以制止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,应当责令立即停止,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,对有关物品、资料予以收缴,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、资料、信息的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以上就是“2018省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(第四十九期)”的具体内容,帮助各位考生及时获取招警考试信息。